傳說,大約3000年前,一位古德拉威人在太陽炙烤下的印度中部高原上耕作,突然,他被一塊閃閃發光的小圓石吸引住了,這個晶瑩剔透的小東西,神秘、珍奇、美麗得令人痴迷,渾身上下透著誘人的氣息,它就是人們最初看到的鑽石。
沒過多久,聰明的古德拉威人就發現了鑽石堅硬的特性。從他們留在岩洞裡的銘文獲知,當時的工具尖端已經鑲上鑽石,用來切磨其他東西了。鑽石的摩氏硬度(指寶石抵抗外力刻劃的能力)為10,在寶石中指數最高。在鑽石的美麗尚未充分展現之前,它的堅硬和耐火性,在人們眼中具有一種神秘的力量。
那時,人們曾以為鑽石堅不可摧。一位古羅馬學者這樣描述:當人們把鑽石放在鐵砧上用錘子敲打它的時候,“它會產生一種巨大的回擊力,使得錘子和鐵砧都迸裂成碎片”。這一說法持續了很久,直到1476年,一群士兵用錘子敲擊鑽石以驗證真假,結果鑽石成了碎末。
獨特的特性使鑽石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,古印度關於寶石的一本專著《游吟佛者》中這樣寫道:佩戴鑽石的人,能免遭毒蛇、水火、毒藥、疾病、偷盜和妖術的侵害。更奇特的是,在古代和中世紀的哲人眼中,鑽石還有生命,“也分男女”,能夠自由繁衍,“生出小鑽石”。甚至連柏拉圖都這樣認為。
鑽石的硬度雖然早早就為人們所知並加以利用,但它的表層總是黏黏稠稠,只能偶爾閃現一道耀眼的光芒。進入17世紀後,先後出現的“玫瑰狀切磨”和“明亮式切磨”工藝,使鑽石深藏於內的美麗被淋漓盡致地開掘出來。前者使鑽石“像一朵綻放的玫瑰”,後者能將鑽石切磨成58個面,使其釋放出奪目的光芒和變幻莫測的色彩。這時,鑽石變得炙手可熱,王公貴族對它的揮霍鋪張也達到空前絕後的程度。
路易十四的一件黑禮服上鑲著的鑽石價值高達1200萬英鎊。路易十五打算送給情人的一條項鍊,由647顆完美無瑕的白鑽組成,總重量達2880克拉。
長久以來,鑽石被人們視為權力、威嚴、地位和富貴的象徵,與愛情無關。1477年,奧地利的馬克西米連一世在與法國瑪麗公主訂婚時,將一枚鑲有鑽石的指環戴在了公主的手上。從此,鑽石與婚姻攜手,成了天下男人希望“抱得美人歸”的標誌性定情物。